桃園市物理治療生公會 |
依96年1月29日修正通過之物理治療師法第56-1條規定:「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九日修正之條文 施行前已立案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,應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四年內(及民國100年1月9日前),依本法規定完成改組;已立案之省物理治療師公會及省物理治療生公會,應併辦理解散。」
2010年7月5日於桃園縣政府社會處提出執業團體申請書
2010年9月5日舉行桃園縣物理治療生公會成立大會
2010年10月11日獲發桃園縣政府核准證書
2014年12月25日桃園縣升格本會變更為桃園市物理治療生公會 |